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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召回公告登报中国商报

2018-07-15 15:21:13 来源:中国商报登报网 浏览:3

食品召回公告登报电话:010-85894277

qq:77552198

微信:13146640034

公告登报发布类型:
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
清算公告、合并公告、分立公告
催款公告、拆迁公告、拍卖公告
迁坟公告、法院公告、送达公告
开业公告、破产公告、协查公告
海事公告、招标公告、寻人寻物
冒用声明、致歉公告、免责公告
企业迁址公告、房屋权属转移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解除合同公告、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
报纸广告刊登网专业办理《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日报》《京华时报》《新京报》《北京信报》《法制晚报》等招聘、工商、报花、便利、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工商营业执照遗失、税务登记证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证遗失、交强险保单遗失、公司注销、注销登报办理、注销公告、律师声明、清算公告、变更公告……
 

刊登各类声明、公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失声明: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销公告: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相关部门批复。
3、减资公告:需刊登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注册资本和减至注册资本的数据。
4、清算公告: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相关部门批复。
变更公告: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变更内容。

食品召回公告登报范本:

各地经销商及消费者:
因我公司生产的“****”包装标签上配料表标识的配料名称“盐、糖” 未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名称“冰片糖、白砂糖、食用盐”进行标示,标签标识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规定,现对标签不规范的所有产品实施三级召回,召回起止日期为:2016年6月2日9时至6月30日,召回范围为广西区内。
    请所有经销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标签不规范产品进行下架及退回我公司。已购买了上述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凭购买票据在购买单位进行原价退回,消费者和经营单位因召回引起的损失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文先昊
    召回工作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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